用表格與案例解說迅速了解智財權之—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

12 分鐘

說到智慧財產權 
大家常常分不清商標、專利、著作權差在哪 
就連法律系出身的小編我都會搞混呢~

今天小編下定決心要跟大家一起釐清智財三劍客的差異 
下面會針對三劍客的🎈定義、🎈功能、🎈申請、🎈權利期間,作說明和舉例。 
依序是:1.商標權  2.專利權  3.著作權。  
廢話不多說,我們直奔主題!

🏆商標權 

商標是什麼? 

簡單來說,商標就是我們俗稱的「品牌」。 
 
商標(Trademark)是讓消費者能識別某商品、服務的顯著標誌,可以是圖形或文字,也可以以聲音、氣味或立體圖來表示。 
 
對一家企業來說,商標是重要的商業資產,透過建立品牌商譽引導消費者信賴品牌進而消費,進一步建立品牌價值,才能使企業在市場佔有領先地位。 

商標有哪些功能? 

舉個常見的例子,碳酸飲料品牌可口可樂的商標圖案,設計過的字體和波浪紋路,以紅白兩色組成(如圖),整體設計具有辨識性。當消費者看到「可口可樂 」會馬上連結到該企業的飲料產品,而不會認為是百事可樂或其他碳酸飲料廠牌。因此我們從而知道商標是讓消費者辨別該產品與其他產品的來源的方法之一。

「商標註冊」和「保護制度」除了能幫助消費者識別和購買某產品或服務,也能確保標示的該產品或服務的性質和品質符合消費者需求,不會買到不合期待的商品或服務。

💡 因此,除了基本的辨別功能,商標其實還有「防止不公平競爭行為」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用處在! 以經濟層面來說,商標提供的權利保護和權利金的利益,則可以在「品牌授權」(如迪士尼商品)、「連鎖加盟」(如7-11)、「與經銷代理通路合作」(如賓士) 等情形時展現其重要性。

誰可以申請商標?

一般自然人,或公司、社團法人都可以提交申請。若欲成立公司,可先以自然人身分申請,等公司成立後,可再將商標授權給公司使用,不用等成立後再申請,以免延誤申請時機。

商標的效力有多長?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 33 條:「商標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商標權期間為十年。商標權期間得申請延展,每次延展為十年。」

關於權利延展需要注意的是,商標法第34條有規定,延展應於商標權期間屆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並繳納延展註冊費,若超過六個月才提出申請者,延展註冊費會變成兩倍喔!

更多詳細的商標權內容請看:【商標是什麼?】商標基本概念與入門小教室!

🏆專利權

專利是什麼?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專利要件有:產業上可利用性、新穎性、進步性 。

產業上可利用性表示該設計須有被實際製造或使用的可能性;新穎性並非指首創的技術,而是指該技術是未經「公開」過的;進步性則如字面上的意思,需有促進產業進步與技術提升之目的。

再來,專利分為三種;

1. 發明專利

2. 新型專利

3. 設計專利

一、發明專利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 21 條:「發明,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

這短短的一句話包兩個重點:技術內容、創作。也就是說,發明專利須是創作的技術內容,而自然法則可以理解為事實,例如數學公式,科學定律。
我們也可以簡單理解為,發明專利像是結合事實,所進行的創作 。

例如:在1888年以前,沒有原子筆這樣東西,因此第一支原子筆被創造出來時,就是發明專利。

二、新型專利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 104 條:「新型,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
相較於發明專利講求技術,新型專利著重於物體的外觀形狀或構造,新型專利的精隨為,必須是在實體物品上的呈現與效能的改良。

例如:因為原子筆筆桿不好握,而設計增加了軟墊(如圖),針對已有的物品進行外觀形狀及構造上改變,使原子筆的功能性增加,這時就是新型專利。

由於新型專利是形式審查,相較於發明專利或設計專利快速,但需注意的是,新型專利於公告後,若要主張權利,則需進行特定流程,例如新型技術鑑定報告,故也可將新型專利視為商業策略。

三、設計專利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 121 條:「設計,指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亦得依本法申請設計專利。」
相信看到法條內容,大家也能輕易理解,設計專利的精神是視覺性。換句話說,不具視覺性的技術創作,可能只能申請新型專利或發明專利了。

例如:在原子筆上增加裝飾或筆桿上增加圖案或花紋(如圖),使原子筆外型更加美觀,此時為設計專利。需注意的是,新型專利的舉例增加軟墊,雖使功能進步,但於視覺性是否有進步則不可混為一談。

專利權有哪些功能?

專利權人有排他權。所謂排他權就是,排除他人未經同意實施該專利的權力。

那什麼是實施該專利呢?
實施指的是製造、販賣、使用,或為了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發明物的行為。

另外專利權可行使的權利包含權利讓與、授權、信託、設定質權等。簡言之,專利權可以是把發明人研發出來的「概念」變成具體可以拿來交易的客體。

誰可以申請專利權?

1.創作者或發明者本人
2.受讓權利之人
3.繼承權利之人
4.僱用人(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創作)
5.受僱人(非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創作)

專利權效力有多長?

須注意,商標權自註冊公告日起算,不同的是,專利權效力是自申請日當日起算,且商標權註冊及延展時繳費即可,專利權則需每年繳費。

發明專利效期20年,新型專利效期10年,設計專利效期15年。為促進產業進步,大部分專利經過上述效期後無法再延展,等於變成公共財,除非特殊產業如醫藥品、農藥品等,研發時間較長者才可再申請延展,若要延展則須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

關於美國專利臨時申請案請看:【我需要美國臨時專利申請案嗎?】簡單快速取得專利優先權的好方法【iPhone為什麼需要美國專利臨時案?】專利小學堂 PART2

🏆著作權

著作權是什麼?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 3 條第一項,對著作權定義如下:

「一、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二、著作人:指創作著作之人。
三、著作權: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由法條可以知道,著作權分為人格權及財產權。
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 著作權無國際統一規範。以我國而言,好處創作完成就存在著作權,無須經過申請註冊,相對的,效力也較廣泛與模糊。我國有非官方的著作權登記,具公信力但無直接法律效力。

關於法條所寫「學術範圍的創作」,舉例來說:化學教科書,就是科學知識的文字化,是屬於科學的著作。

文學、藝術、設計品等等都是具文化意義的產物。一句話來說,著作權保護的是文化上的精神產物。

著作權有哪些功能?

著作權可以標明著作者的所有權,等同創作的基本保固,但排他權效力較弱,所謂效力較弱是因為司法實務認為著作權人要主張他人的著作「抄襲」時,須符合兩個要件:

1.證明他人有「接觸」自己的著作。
2.他人的著作與自己的著作「實質相似」。

要證明有「接觸」不容易,畢竟有所謂平行創作的可能,因此實務上會透過著作發行的數量、通路、時間、知名度等,來推斷有高度接觸的可能性。當「實質相似」構成時,如果被指稱「抄襲」的人沒有辦法證明是「獨立創作」的時候,也會推定有「接觸」的可能。

實務案例可以參考:智財法院104年度民著上易字第15號

著作人格權是用來保護著作人的名譽、聲望及其人格利益,著作人格權包含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改變權三種權利。
而著作財產權則是賦予著作者就他所創作的著作,可以享受的財產上、經濟上的權利。

誰可以主張著作權?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第 11 及12條,基本上著作權歸屬於著作者本人,除非在職務上另外有約定,這其中包括公務員。

什麼是職務上另外有約定?
例如:公司僱用某甲為公司寫專欄,並約定著作財產權屬於公司。

著作權效力有多長?

著作人格權:無期間限制,即便著作人死亡或消滅,其著作人格權仍永續存在。

著作財產權:
1. 著作人生存期間公開發表:存續於著作人生存期間,及死亡後五十年。 
2. 著作人死亡後四十年至五十年間首次公開發表,著作財產權期間,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十年。

🏆總結

利用表格快速了解三劍客👇

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
註冊後才得主張註冊後才得主張無需做任何登記,自然擁有
目的和作用
作為行銷目的使用,保障名聲及增加消費者信賴。作為權利金及技術發展及販售的基礎。捍衛原創者權利及對於原創者的尊重。
權利年限
自註冊公告日起算十年發明專利:自申請日起20年
新型專利:自申請日起10年
設計專利:自申請日起15年
著作人格權:無期間限制,即便著作人死亡或消滅仍永續存在。
著作財產權
1. 著作人生存期間空開:存續於著作人生存期間,及死亡後五十年。 
2. 著作人死亡後四十年至五十年間首次公開發表,著作財產權期間,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十年。
誰可以申請或主張
一般自然人,或公司、社團法人都可提交申請發明人、受讓人、繼承人、僱用人、受僱人著作者本人或職務上其他約定者:如僱用人

小編的話

總歸來說,智慧財產是為了保護精神產物而存在,及讓無形的概念變為有形可交易或得到保障的客體,進而發展為商業利益的價值。

需要注意:不論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接是屬地主義。屬地主義是指,權利效力不是跨國的,例如,在台灣申請的專利權,無法在美國主張。

關於屬地主義舉例請看:作為原創賣家,你值得擁有的保障!—商標是最佳守門員

希望以上內容有幫助大家加深對智慧財產權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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